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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通知
关于申请2019年秋季赴台湾友好学校研修学习的通知
2019年04月10日     (点击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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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学院:

根据我校与台湾友好学校的合作协议,2019年秋季我校相关专业优秀学生可申请赴台湾研修学习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选派学校

1.台湾朝阳科技大学

2.台湾明新科技大学

3.台湾南开科技大学

4.台湾嘉南药理大学

5.台湾中华医事科技大学

6.台湾东方设计学院

二、学习时间

2019年9月--2020年1月

、专业及费用

院校

可申请专业

申请要求

费用

朝阳科技大学

会计学、财务管理、英语、学前教育、网络工程、社会工作、土木工程、工程管理

大一、大二、大三在校生;无语言要求

学费+住宿费约13,000元/学期;生活费自理

明新科技大学

文化产业管理、学前教育、社会工作、网络工程、电子信息工程、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

大一、大二、大三在校生;无语言要求

学费+住宿费约13,000元/学期;生活费自理

南开科技大学

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、电子信息工程、英语、网络与新媒体、文化产业管理

大一、大二、大三在校生;无语言要求

学费+住宿费约13,000元/学期;生活费自理

嘉南药理大学

生物技术、生物科学、制药工程、食品科学与工程、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、食品卫生与营养学

大一、大二、大三在校生;无语言要求

学费+住宿费约13,000元/学期;生活费自理

中华医事科技大学

生物技术、生物科学、制药工程、食品科学与工程、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、食品卫生与营养学、网络与新媒体

大一、大二、大三在校生;无语言要求

学费+住宿费约13,000元/学期;生活费自理

东方设计学院

美术学

大一、大二、大三在校生;无语言要求

学费+住宿费约13,000元/学期;生活费自理

四、报名程序

1.学生向所在学院递交申请材料,填写《商洛学院学生赴国(境)外交流学习项目申请表》;

2.各学院选拔推荐优秀学生,报送教务处、学生处审核后,将报名表于4月18日下午6时前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;

3.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代表学校与派出学生签订出国留学协议。学生须向财务处缴存保证金贰仟元整;

4.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报省教育厅、省委台办审批,办理相关手续。

五、学校奖励与资助

1.学校一次性资助往返机票伍仟元,差额部分由学生个人承担;学生在国(境)外期间,我校学费全部减免;

2.根据学生在国(境)外学习成绩情况予以奖励:

(1)平均成绩95分或CGPA (cumulative grade point average 总平均绩点) 3.75及以上,赴国外高校交流学习一次性奖励15,000元/人/年,赴港、澳、台地区高校交流学习一次性奖励5,000元/人/年;

(2)平均成绩85分或CGPA 3.5及以上,赴国外高校交流学习一次性奖励10,000元/人/年,赴港、澳、台地区高校交流学习一次性奖励3,000元/人/年;

(3)平均成绩75分或CGPA 3.0,赴国外高校交流学习一次性奖励5,000元/人/年,赴港、澳、台地区高校交流学习一次性奖励1,500元/人/年。

六、项目咨询

联系人:史洁 联系电话:0914-2314296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国际合作与交流处

2019年4月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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